肃州区稳就业惠企利民政策宣传资料(惠企补贴政策)(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贷款对象肃州区境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申请条件(1)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2)经营项目为除广告、桑拿、按摩、氧吧、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3)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3.所需资料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2017〕126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4.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担保方式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反担保人担保,或以企业(法人)不动产进行质押(证件齐全)担保。经办地点:肃州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创业担保贷款股,门牌号:6520咨询电话:0937-281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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