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车的倡议书尊敬的市民朋友:共享单车、电动车不仅帮助解决了很多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更以其便捷、环保等优势,直接改变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青睐。自从共享电动车入驻肃州区以来,掀起了一阵“绿色出行热”,但是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诸如未满16周岁学生骑车违法上路、“一车多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使用共享电动车的行为,提高学校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夯实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在此,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请家长带头遵守规则,做文明的示范者作为家长,您必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果孩子已满16周岁,你应得到告诫你的孩子应定期检查电动车刹车、摇铃、车锁、轮胎等。经常告诉孩子以下的交通安全常识,靠右行驶,谨记“十不”: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相互攀扶,不追赶比赛,不骑车闲聊,不带人,不骑入机动车道,不扒机动车。作为家长,您更要谨记并告诫孩子: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共享电动车,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孩子驾驶共享电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要坚守安全底线,杜绝惨痛的危险事故发生!请同学互相监督提醒,做守法的执行者1、骑行共享电动车的中小学生应该骑行共享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一车一人,不允许超员。2、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内、校门口共享电动车停放点的监督、管理、引导,如发现16周岁以下学生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车上、下学或存在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并通知其监护人。3、骑行共享电动车上路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牵扯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安全第一。4、骑行共享电动车上路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如接听电话、吃东西等,一旦紧急情况刹车,单手的支撑力度不够,容易将人甩出车前。5、不得和其他骑行人员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公共道路上的一切赛车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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